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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圣莱:停牌进展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 圣莱        公告编号:2017-13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项
    因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对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应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自 2017 年 5 月 2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6.11(三)条的要求,审计机构需就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股票需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
申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圣莱,股
票代码:002473)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33)。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2、2017-053、2017-055、2017-057、2017-058、2017-059、
2017-062、2017-063、2017-065、2017-078、2017-079、2017-081、2017-083、
2017-084、2017-089、2017-091、2017-093、2017-095、2017-100、2017-103、
2017-104、2017-106、2017-112、2017-113、2017-121、2017-124、2017-131、
2017-134、2017-137)。
    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了《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公司董事会
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审计
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
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
     二、 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与众华进行了多次沟通,并配合其完成相关工作:截至
2017年5月22日,众华已经向公司发出核查审计第一阶段所需执行的具体审计程
序,提出并初步沟通了执行具体核查程序所需的相关资料;2017年5月27日,众
华和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进行了当面沟通,设计完成并提出第二
阶段所需执行的核查程序;截至6月13日,众华走访了深圳市新喜瑞贸易有限公
司和华民贸易有限公司,了解了交易目的,查阅了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财务信息
和票据信息,并访谈了公司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了解未及时披露的关联方交
易的交易背景、审批流程、关联方识别机制、交易实质和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
6月27日,公司向众华提供了第二阶段核查所需的部分合同、关联方名录及相关
书面说明,安排相关在职及离职员工、关联方负责人的访谈事宜;截至7月5日,
公司已向众华补充了影视设备供应商部分物流单据;截至7月11日,众华对公司
原证券事务代表及总经理助理进行访谈,公司配合众华完成相关部门的走访;截
至7月18日,公司向相关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再次沟通确认专项核查所需资料清
单,并通过集团高层与其积极沟通催促其尽快提供相应资料;2017年7月27日,
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停牌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
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8月29日,众华再次要求公司对本次核查相关资料的提供时间予以确认,并
对无法提供的资料予以说明,公司已经于9月4日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众华,并安
排众华对深圳星美汇商贸有限公司及北京天元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
人的访谈工作,同时就相关问题提供了书面说明。截至9月30日,公司已配合众
华完成核查所需的相关访谈工作,并于10月初通过集团公司协调第三方提供访谈
所涉及的补充资料。截至10月24日,公司已经根据众华要求,提供了核查所需的
补充资料。10月25日,众华根据公司前期提供资料发出补充清单。截至本公告日,
第三方仍在准备核查所需补充提供的相关资料。
    鉴于本次核查工作涉及公司新老管理层、相关员工、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第三方单位和个人;核查工作牵涉范围广、工作量大、且需相关各方配合,
特别是关联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公司已辞职的原管理层成员,核查工作进展
有赖于这些不属于公司审计范围且公司目前也无法掌控的单位和个人合作。众华
将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
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做明确说明。
    为避免因不确定信息而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后续公司将继续对上述事项予以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情况,并将积极配合众华工作,争取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