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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
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公司本着改善办公环境和继续加强软件开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目
的,本项目投资建设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改善公
司办公和开发环境,有利于员工稳定和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2、在本项议案表决中,会议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签定的合同交易定价是合理、
公允的,投资计划有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议案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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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刘微芳                     黄旭明                        苏小榕




                                              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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