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 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 1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20,709,80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5.4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20,693,10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5.46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6,814,1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7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797,4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6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 以下议案,其中第4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2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经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0,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6,100 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694,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 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8,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 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6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 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作 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就其在2018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发表 独立意见及日常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连莲、王雪莲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 7 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