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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董事和高管人员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4-07-25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对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半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我

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

       2、公司出具的《2014 年半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未经审计)》是客观、公正、

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对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页)




董事签名: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对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