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4-12-12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4-068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 2014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0 号《关于
核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5,473,88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30,999,974.7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223,999.75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009,775,974.99 元。
2014 年 9 月 24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48330011 号),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 201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简称
“《预案》”)和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收购昆山联滔少数股东股权 60,000.00 45,000.00
增资昆山联滔并实施智能移动终端连接
2 51,400.00 51,400.00
组件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增资苏州丰岛并实施复合制程机构件及
3 50,700.00 50,700.00
机电模组扩建项目
增资珠海双赢并实施 FPC 技术升级及扩
4 56,000.00 56,000.00
产项目
合 计 218,100.00 203,1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
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
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4 年 10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
项合计人民币 173,356,233.18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356,233.18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收购昆山联滔少数股东股权 45,000.00 --
增资昆山联滔并实施智能移动终端
2 51,400.00 6,748.43
连接组件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增资苏州丰岛并实施复合制程机构
3 50,700.00 3,240.85
件及机电模组扩建项目
增资珠海双赢并实施 FPC 技术升级
4 56,000.00 7,346.34
及扩产项目
合 计 203,100.00 17,335.62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356,233.18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2、监事会意见
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以自筹资金
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立讯精密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实施该事
项。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
48330007 号), 鉴证结论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330007 号)。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