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5-07-09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码:2015-026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接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
心及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同时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
51 号)的精神要求,王来胜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
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
    增持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二、增持目的
    王来胜先生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其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
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所做出的决定。王来胜先生作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增持本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
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增持公司
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
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