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37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 同 时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 每 10 股 转 增 5 股 , 转 增 股 本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变 更 为 1,886,214,990股。 2、自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000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57,476,6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86,214,99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6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 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3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6月13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88,919 0.87 5,494,459 16,483,378 0.87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1,246,487,741 99.13 623,243,871 1,869,731,612 99.13 三、总股本 1,257,476,660 100 628,738,330 1,886,214,990 100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886,214,990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58元β 。 【β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有关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待 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因此,摊薄后的每股净 收益是根据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78,508,532.08元(经审 计)除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扣除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总股本1,871,846,745股计 算得出。】 2、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的有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 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 息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由13.67元/股调整为9.05元/股。 九、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 联系人:李雄伟 李锐豪 电话:0769-87892475 传真:0769-8773247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