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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10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
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部分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放弃参与该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放弃参与该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行为有利于集团
内部专业分工、活化公司现金周转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
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
见
     针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其必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审
慎的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以上委托贷款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子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向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投资美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
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透过本次对外投资,可以加深在音频领
域的研发与设计底蕴。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业务,上述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基于此,我们同意上述投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   激                   许怀斌                   林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