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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20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
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部分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立讯精密(越南)有限公
司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本次在越南
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行为是基于就近服务客户的原则,可以使公司拥有更快速响应
客户的能力,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本次对外投资也将提升公司生产制造国际化水
平,降低产能相对集中的运营风险,保持优异的成长性,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
述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基于此,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二、关于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系在完成募投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
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意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   激                   许怀斌                   林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