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7-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
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对内控规则的核查落实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
真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自查了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
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根据自查
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人核查情况
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管理层沟通访谈
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核查后,本保荐人认为:公司
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顺明 彭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