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7-053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特别提示: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 17 号公司办公楼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股份 1,635,076,22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3,172,962,197 股的 51.5315%。其中,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581,526,0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843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股份 53,550,2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8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1 和议案 2,议案 3 以普通决议 方式审议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1,635,076,224 股。同意 1,635,073,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8%;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2%;弃权 0 股。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该 项 议 案 有 效 表 决 股 数 为 106,611,774 股 。 同 意 106,608,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72%;反对 3,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1,635,076,224 股。同意 1,635,07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2%;弃权 0 股。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该 项 议 案 有 效 表 决 股 数 为 106,611,774 股 。 同 意 106,609,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77%;反对 2,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3%;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透过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意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透过全资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1,635,076,224 股。同意 1,635,073,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9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2%;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3%。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该 项 议 案 有 效 表 决 股 数 为 106,611,774 股 。 同 意 106,608,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72%;反对 2,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3%;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牟奎霖、陈震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