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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讯精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8-060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18 年 9 月 25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75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58 元/股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立讯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
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向符合条件的 1,8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份股票期权。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 1,899 人。
   3、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份股票期权。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7.58 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72 个月,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6、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60 个月按 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
期行权。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
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
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8
年 8 月 24 日起至 9 月 3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9 月 25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的 1,8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
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
     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份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8 年 9 月 25 日。
        2、授予数量:9,750 万份。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89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当前
姓    名              职   位
                                          数量(万份)   授予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李斌             董事、副总经理            260.00           2.67%            0.06%
叶怡伶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94.90           0.97%            0.02%
黄大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5.00           0.67%            0.02%
薛海皋               副总经理               130.00           1.33%            0.03%
熊藤芳               副总经理                65.00           0.67%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135.10        93.69%            2.22%
             (共 1,894 人)
     合计(共 1,899 人)              9,750.00         100.00%            2.37%

   4、行权价格: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7.5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60 个月内按 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
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五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72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8 年-2022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19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0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1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70 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40 亿元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
 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A 或 B 的
 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A(优秀)、B(良好)、C(需改进)、
 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业绩考核等级     A+(杰出)   A(优秀)    B(良好)    C(需改进)    D(不适用)

 可行权比例         100%        100%          70%           0%             0%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
 重要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25 日为授权日,向 1,8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份股票期权。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
授权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规定。
   2、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3、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董事会 7 名董事中有 2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
审议表决。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
公司对核心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9 月 25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8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份股票期权。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
况的说明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
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情形。具体请参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
定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 的 规 定 , 公 司 选 择 布 莱 克 — 斯 科 尔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Black-Scholes Model)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 2018 年至
2023 年将按照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和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
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将在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对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式为:




     其中,公式中各参数代表的含义及取值为:

     (1)X:行权价格,等于 17.58 元/股;

     (2)S:授权日市场价格,等于 15.58 元/股(以 2018 年 9 月 25 日收盘价作
为授权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3)T-t:股票期权的剩余年限,假设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所在期间匀速行权,
则各股票期权的剩余年限分别为 1.5 年、2.5 年、3.5 年、4.5 年、5.5 年;

     (4)σ:历史波动率,选取立讯精密上市首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的股价年化
波动率,数值为 38.37%;

     (5)r:无风险收益率,以银行间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
率。其中 1.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13%,2.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28%,3.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38%,4.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45%,5.5 年期国债到
 期收益率为 3.55%;
     (6)q:股息率,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最近 1 年股息率,即 2017 年度股息率为
 0.26%。
     由于授予的权益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因此不考虑股票期权行权时对公司
 股本的摊薄效应。根据上述参数,对公司授予的 9,750 万份股票期权的总成本进行
 了测算,股票期权的总成本为 40,443.00 万元。
                           股票期权份数           每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成本
          行权期
                             (万份)             公允价值(元)          (万元)
     第一个行权期              1,950                  2.41                4,699.50

     第二个行权期              1,950                  3.43                6,688.50

     第三个行权期              1,950                  4.27                8,326.50

     第四个行权期              1,950                  4.99                9,730.50

     第五个行权期              1,950                  5.64               10,998.00

            合计               9,750                   -                 40,443.00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成本合计为 40,443.00 万元,2018 年至 2023 年授予的
 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合计
 各年摊销
 股票期权      5,150.48   13,884.98    9,637.23   6,482.56   3,821.35    1,466.40    40,443.00
费用(万元)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
 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
 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
 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的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
 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立讯精密本次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以
及本次激励计划立讯精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立讯精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
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股票期权的授予事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讯精密不存在
不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4、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