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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04-2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

内控制度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

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

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投

资、采购、销售、存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发、关联方交

易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

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如: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

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

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
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