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
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
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
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
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
“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
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
“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
付款”列示。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
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
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项目。
3、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
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成员
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
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