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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9-04-1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的情况;
    2、经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五年。
    3、经 2017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对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5,000 万
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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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报告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6800 万元,担保债务无逾期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和《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履行对外
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
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086,122.80 元,2018 年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9,188,654.86 元,2018 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0 元。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
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没有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三、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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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按公司内
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综上所述,我们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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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章击舟              张如积              李   宁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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