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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如积)2019-04-1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如积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

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应参加董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名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加会议
       张如积       7          0           6           1       0         否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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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

阅公司相关文件后,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3月26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3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以及 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4月13日就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以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3、2018年8月20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2018年上

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年10月22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聘请资产出售事

宜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12月4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11月24日对本次会议审计的计提2018年度预计负

债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6、2018年12月24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公

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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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委

员会,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按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深入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广泛搜寻合格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

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

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资

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

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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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年,本人将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起到监督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

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张如积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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