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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雏鹰农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7-06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上午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
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7 年 8 月 1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相应的会
计政策。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 2017 年 8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
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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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为了推动公司养殖模式优化升级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最终实现轻资产运营,
公司决定为吉林洮南地区的合作第三方向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5 亿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合作第三方的资金需求。合作第三方在贷款时,与银行签
订质押协议,以其全部的出资额为质押对公司的担保贷款进行反担保。
    以上担保计划是合作第三方与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
额仍需合作第三方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 2017 年 8 月 1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7 年 8 月 12 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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