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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雏鹰: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第六期)2019-05-22  

						债券简称:14 雏鹰债                         债券代码:11220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第六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一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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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我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农牧”、“发行人”或
“公司”)对外公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东吴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
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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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4 雏鹰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4雏
鹰债”)。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2月3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1671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4雏鹰债”,代码为
112209。

    (四)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2014年8月投资者回售的债券,存
续债券面值总额为79,778.70万元。

    (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8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
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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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6月26日。

    3、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26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行计息)。

    4、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6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6月26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
另计利息)。

    5、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若投资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6日止。

    (十)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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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一)信用评级情况

    1、本期债券发行时的信用评级情况

    2013年7月,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出具了《雏鹰
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及《信用等级公告》(联合
评字[2013] 052号),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AA。

    2014年5月,联合评级出具了更新后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
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评级于2015年6月23日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评级报告,确认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评级于2016年6月21日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确认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评级于2017年6月23日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确认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联合评级于2018年7月26日延期出具了本期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
确认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AA-。

    联合评级于2018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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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评级于2018年9月7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BBB。

    联合评级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B。

    联合评级于2018年11月5日出具了《关于下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4雏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C。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中2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十四)本期债券上市前投资者回售情况

    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发行完毕,其中网上
发行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网下发行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

    在2014年6月26日网上发行过程中,有61名个人投资者认购了本次债券
23,850张,票面金额合计2,385,000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评
级为AA-级,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
证上[2012]156号)第2.3条关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条件,只能在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
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
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
平台无法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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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鉴于此,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经公司2014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2014年7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认购本次债券数量低于5,000张即认
购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持有人,授予一次向公司回售其所认购的本次债
券的权利。

    2014年8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债券回售工作,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申报回售的投资者支付了本金及利息,同时对回售的
22,130张债券办理了注销,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数量为7,977,870张。

    (十五)本期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313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9月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4雏鹰债”,
上市代码为“112209”。本期债券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在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六)本期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回售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分别披露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详见公告:2017-03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
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
2017-03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
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2017-034)。投资者可在回
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4雏鹰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14雏鹰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17年5月11日、12日、15日、16日及17
日。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7年6月26
日,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6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5日期间利息。

    2017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14雏鹰债”投资者回售结果公告》(详
见公告:2017-05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
据,“14雏鹰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7,977,87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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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本次债券上市后停复牌情况

    2018年8月3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14雏鹰债”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告:
2018-089),依据该公告,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

    2018年9月12日,雏鹰农牧发布了《关于“14雏鹰债”复牌的公告》(详见公
告:2018-113),依据该公告,本期债券于2018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重大事项

    东吴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对相关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轮候冻结的事宜

    2019 年 5 月 10 日、16 日,发行人先后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轮候
冻结的公告》(详见公告:2019-063、2019-070),依据上述公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本次冻结
         是否为第一大股 轮候冻结股数
股东名称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占其所持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
                                                                              股份比例
                                                                    河南省郑
                        1,260,341,191   2019 年 5 月 8 日   36 个月 州市中级   100%
                                                                    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
 侯建芳       是        1,260,341,191   2019 年 5 月 8 日   36 个月 州市中级   100%
                                                                    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
                        1,260,341,191 2019 年 5 月 14 日 36 个月 三中级人      100%
                                                                   民法院

    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0,341,19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20%,累计被冻结的股份为 1,260,341,1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0%。

    (二)公司新增诉讼及债务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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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诉讼及债务逾期的提示性公告》(详
见公告:2019-065),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诉讼基本情况

序                                                                  涉案金额
          原告        被告         案号       受理机构    案由                  审理阶段
号                                                                  (万元)
        中国工商   吉林雏鹰农   2019 吉       吉林省高
                                                         借款合
1       银行股份   牧有限公司、 民初 26       级人民法              17,753.99   尚未开庭
                                                         同纠纷
        有限公司     雏鹰农牧     号              院

     2、新增债务逾期情况

       债权人            债务人               到期日     逾期本金(万元)       债务类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
                                          2019.5.3               5,000          银行承兑
行股份有限公司
                        雏鹰农牧
洛阳银行股份有
                                          2019.5.3               5,000          银行承兑
    限公司

     目前上述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及判决,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影响。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逾期债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
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事项。

     (三)公司收到 2018 年年报问询函

     2019 年 5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 141 号),要求
公司在 2019 年 5 月 21 日前对问询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对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予以回复,受托
管理人将积极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请积极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辞职、补选独立董事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
告》(详见公告:2019-068),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琪女士、程学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琪
女士、程学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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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陈琪女士、程学斌先生将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陈琪女士、程学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
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陈琪女士、
程学斌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
前,陈琪女士、程学斌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
公司董事会拟选举 PingYu 先生(中文名称:虞平)、罗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PingYu 先生、罗毅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19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详见
公告:2019-062),依据该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12%,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19 年 5 月 14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详见
公告:2019-066),依据该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12%,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东吴证券作为“14 雏鹰债”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
发行人偿本付息的影响,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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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并提醒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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