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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宝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18-007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公司将以不超过人民币 6.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 2 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 30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3.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详见《关于将公司拟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份筹划股权激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8-009)。
    本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
刊登之日(2018 年 3 月 1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
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
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4 月 14 日,每日 9:00-11:00、14:00-16: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刘志峰
    联系电话:0519-88814347
    传真号码:0519-88812052
    联系地址: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18
    3、其他:
    (1)以快递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