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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环保: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7-05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截止本
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忠梅先生和董事吴
斌先生。
    2、增持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9 日起 3 个月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
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3、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4、增持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增持情况
    2017 年 7 月 18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董事兼
总经理张忠梅先生和董事吴斌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2,600,542 股,累计增持金额 30,001,522 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成交金额      占公司股本
  姓名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元/股)           (元)        比例

  张杰      2017 年 9 月 4 日       40,800           12.260           500,198         0.0051%

  张杰     2017 年 8 月 31 日       291,700          11.982           3,495,008       0.0366%

  张杰     2017 年 8 月 30 日       165,800          12.059           1,999,312       0.0208%

  张杰     2017 年 8 月 29 日       327,042          12.259           4,009,328       0.0411%

  张杰     2017 年 7 月 18 日       459,700          10.859           4,992,054       0.0577%

 张忠梅    2017 年 8 月 30 日       249,300          12.033           2,999,752       0.0313%

 张忠梅    2017 年 8 月 29 日       163,000          12.262           1,998,781       0.0205%

 张忠梅    2017 年 7 月 18 日       450,700          11.089           4,997,819       0.0566%

  吴斌     2017 年 7 月 18 日       452,500          11.070           5,009,270       0.0568%



    四、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杰         1,284,499                0.1613%           2,569,541                0.3227%

 张忠梅        1,492,324                0.1874%           2,355,324                0.2958%

  吴斌         3,610,341                0.4534%           4,062,841                0.5102%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董事和高管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