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条件。 三、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俭 李双海 王砾 2019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