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
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已建成达产,公司对上述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范忠廷 谢光义 赵慧娜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