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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的独立意见2018-08-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的独立意见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

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

真负责的核查,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2018 年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7070.83 万元,全部为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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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是真实的、

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范忠廷 谢光义 赵慧娜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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