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将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 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 高 刚 刘平春 刘 标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