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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19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 :高刚 刘平春 刘标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