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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邦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2019-02-2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股票简称:润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48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1                                          王春山

      2                           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宁波市舜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宁波九黎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苏州境成高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二月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声明


     本预案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预案
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本次交易的预案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网站;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公司声明


     上市公司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
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上市公司所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
市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本企业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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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人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
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润邦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上述确认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
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法律
后果。



四、交易对方声明


     本企业/本人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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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 1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四、交易对方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2
       二、重要指标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以及重组上市的认定 ... 2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 2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 4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支付方式情况........................................................... 4
           (一)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 4
           (二)支付方式 ............................................................................................................... 4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情况 ............................................................................... 4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7
           (五)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超过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奖励 ........................................... 9
       四、本次交易的预作价 ........................................................................................................ 1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1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1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2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2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2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13
           (一)关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3
           (二)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 14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7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7
           (五)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 18
           (六)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 13 条的承诺函 ....................................................................................... 22
           (七)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及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 ............................................. 23
           (八)关于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事项的承诺函 ..................................................... 23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 24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24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4
       十一、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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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2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6
           (一)交易的审批风险 ................................................................................................. 26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26
           (三)标的资产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 26
           (四)本次交易形成商誉的减值风险 ......................................................................... 27
           (五)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 ................................................................................. 27
           (六)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 27
           (七)收购整合风险 ..................................................................................................... 28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28
           (一)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可能被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 28
           (二)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 28
           (三)安全生产的风险 ................................................................................................. 29
           (四)业务扩张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风险 ..................................................................... 29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 29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 30
           (七)税收优惠风险 ..................................................................................................... 30
           (八)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 ..................................................... 30
           (九)核心管理团队变动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风险 ..................................................... 31
           (十)危废处理的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风险 ............................................................. 31
释义 ................................................................................................................................................ 32
第一章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5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35
           (一)通过外延式并购深化“高端装备板块与节能环保板块双轮驱动的高效发展模
           式”的战略转型............................................................................................................... 35
           (二)监管政策趋严催生危废处置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 3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36
           (一)上市公司环保业务向危废处置领域拓展 ......................................................... 36
           (二)上市公司收购优质资产,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 37
第二章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8
       一、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 38
           (一)交易概况 ............................................................................................................. 38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作价 ............................................................................. 38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 38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41
           (五)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超过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奖励 ......................................... 43
       二、过渡期间损益与滚存利润安排 .................................................................................... 44
           (一)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 44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44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4
       四、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 46
       五、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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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中涉及的相关数据
均未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
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
预案摘要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的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交易的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
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制的润浦环保直接持有中油优艺26.64%的股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王春山、宁波舜耕、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证
投资、金油投资、高锦投资、兴富艺华、九黎鼎新合计9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油优艺73.36%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中油优艺73.36%股权,其控制的润浦
环保持有中油优艺26.64%股权,合计控制中油优艺100%股权。



二、重要指标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以及重组上市的认定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交易对方之一王春山预计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交易对方中的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和兴富艺华为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预计在交易完成后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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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除本次交易外,经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润浦环保第九次投决会审议通过,
润浦环保以现金2,450万元向苏州工业园区荣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吴
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绿怡”)10%的股权;经2018
年4月13日召开的润浦环保第八次投决会审议通过,润浦环保以现金9,079.94万元
向铭枢宏通、庄德辉以及盛源投资购买其所合计持中油优艺7.76%的股权。上述
收购属于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购买的与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关的资产,因此在计
算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应合并计算。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中油优艺73.36%股权。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17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和吴江绿怡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
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吴江绿怡
                          中油优艺         中油优艺
           10%股权                                                       润邦股份
                       7.76%股权对      73.36%股权对
  项目     对应 2017                                        合计        2017 年财务    占比
                       应 2017 年财务   应 2017 年财务
           年财务数                                                        数据
                            数据             数据
               据
资产总额    2,450.00         9,079.94        99,031.64    110,561.58     435,761.94    25.37

资产净额    2,450.00         9,079.94        99,031.64    110,561.58     246,637.05    44.83

营业收入      119.33                         13,850.89      13,970.22    184,293.99     7.58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吴江绿怡10%股权和中油优艺7.76%股权对应
的计算方式为:(1)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2)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
例的乘积为准;(3)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中油优艺73.36%股权的计算方式为:(1)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
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2)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3)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3:上市公司净资产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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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并
明确,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
     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共计672,447,760股,其中:吴建先生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1,623,485股股份,通过威望实业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92,303,880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93,927,36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71%。本次交易完
成前,吴建先生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中,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99,031.64万元,发行价格为3.72元/
股测算,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为266,214,080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按照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初
步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共计938,661,840股,吴建先生合计控
制上市公司293,927,36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1.31%,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支付方式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同意以2018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并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共
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

(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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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                            3.98                               3.59

       前60个交易日                            3.97                               3.58

       前120个交易日                           3.97                               3.58

    注:交易均价的90%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准至分。

     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
尚需润邦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2、发行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
向上进位并精确到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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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制定关于发
行价格的调整方案,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做调整。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计算公式为:
     股份发行数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                  对交易标的出        持有交易标的股      交易价格         取得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号                  资额(万元)          权比例(%)       (万元)             (股)
 1      王春山               2,140.00              27.82        37,554.64        100,953,343

 2     宁波舜耕               880.00               11.44        15,443.03         41,513,524

 3     中新兴富               600.00                7.80        10,529.34         28,304,675

 4     兴富优文             557.7778                7.25         9,788.39         26,312,866

 5     兴证投资               522.00                6.79         9,160.53         24,625,067

 6     金油投资             333.1523                4.33         5,846.46         15,716,279

 7     高锦投资             272.5792                3.54         4,783.46         12,858,776

 8     兴富艺华             229.6732                2.99         4,030.51         10,834,709

 9     九黎鼎新               108.00                1.40         1,895.28           5,094,841

      合计                 5,643.1825              73.36        99,031.64        266,214,080

     本次交易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4、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股份的锁定要求,全体交易对方均承诺:自
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锁定期不得低于12个月。具体承诺如下:
     (1)交易对方王春山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
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并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日及可解锁股份
数量如下:
     ①根据标的公司2019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若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不
低于13,000万元,则2019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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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解锁日,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
上市公司股份×10%;
     ②根据标的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若标的公司2019
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之和不低于29,000万元,则2020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
告出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二期股份解锁日,第二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
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25%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
量;
     ③于标的公司2021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且业绩承诺方与上市
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均实施
完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三期股份解锁日,第三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
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未完成应补偿
的股份数及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合计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第二期可
解锁股份的数量,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
     (2)交易对方兴富优文、兴富艺华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3)交易对方宁波舜耕、中新兴富、兴证投资、九黎鼎新、金油投资、高
锦投资承诺:若本企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自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标的公司股东之日
起或本企业向标的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孰晚至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的,则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企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王春山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王春山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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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补偿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
润累计数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差异情况进行披露,并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报告。如标的公
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则王春山
作为补偿义务人应当向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具体为补偿义务人首先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务人届时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
偿上市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补偿义务人的股份补偿

     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承

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① 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②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如触发)
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若上市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
股份数量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确定的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③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如触发)
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若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应将取得的相应
现金分红款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补偿义务人实际履行补偿
义务日前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
     ④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
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
补偿给上市公司;
     ⑤如果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补偿义务人届时持有的股份
数量,差额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补偿义务人的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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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补偿义务人应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补偿义务人现金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义务人需以现金补偿的金额=(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实际净利润累计数)
÷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计算的补偿现金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3、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减
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保持一
致。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的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则补偿义务人还需就差额部分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会计师事务所在计算标的资产减值额时应扣除业绩承诺期
内目标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的影响。
     补偿义务人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
务人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
人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标的资产减值项下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业绩承诺期
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本次发行价格
     标的资产减值项下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资产减值项下需另行补偿
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减值项下实际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将于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年的年度报告(指 2021 年年度报告)披
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触发减值补偿条件,补偿义务
人应于减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补偿义务人承诺并同意,补偿义务人承担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
偿义务不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交易对价为限。

(五)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超过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奖励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超过承诺净利润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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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超过部分的 30%作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超额业绩奖励。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上市公司应于业绩承诺期
最后一年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确定超额业绩奖励
金额并授权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包括
分配名单及分配比例)届时由标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薪
酬委员会审核确定后执行。
     奖励现金金额=(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30%。



四、本次交易的预作价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双方根据评估
机构提供的评估方法对交易标的进行了初步评估,以2018年12月31日为预评估基
准日,中油优艺100%股权的预估值为135,248.06万元。以上述预估值为基础,经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135,000万元,
标的资产即中油优艺73.36%股权交易作价初步确定为99,031.64万元。
     鉴于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
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
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
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
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业务(主要包括各类起重装备、
船舶配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业务)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以及节能环保领域的相关业务(主要包括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危险废弃物及医疗
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等)。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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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的处理。标的公司在危废处置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危废处置领域的丰富技
术、工艺和经验。标的公司已建成投产 4 个危废处置项目、7 个医废处置项目,
具备危废年处理能力 20.58 万吨,核准处置危废种类达 26 类,业务范围涵盖国
内 7 个省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吸收中油优艺危废处置领域的成熟的运营、管
理团队及管理经验,整合先进技术工艺,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上市公司在危险废物
处置业务领域的布局,提升上市公司在危废废弃物处置领域的市场地位、增强行
业内竞争能力,更好的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按照标的资产预作价 99,031.64 万元、3.72 元/股的发行价格测算,本次交易
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股东名称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
控股股东    威望实业         292,303,880         43.47            292,303,880       31.14
实际控制
                 吴建          1,623,485          0.24               1,623,485       0.17
  人
                王春山                                            100,953,343       10.76

            宁波舜耕                                               41,513,524        4.42

            中新兴富                                               28,304,675        3.02

            兴富优文                                               26,312,866        2.80

交易对方    兴证投资                                               24,625,067        2.62

            金油投资                                               15,716,279        1.67

            高锦投资                                               12,858,776        1.37

            兴富艺华                                               10,834,709        1.15

            九黎鼎新                                                 5,094,841       0.54

  其他      其他股东         378,520,395         56.29            378,520,395       40.33

         合计                672,447,760        100.00            938,661,840      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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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次购买的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预计交易完成后将较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
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定量分析。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的预案
公告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
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中油优艺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
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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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
               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
 上市公司
               申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上市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
               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
上市公司实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
际控制人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润邦
               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上述确认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
               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
               本企业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上市公司控     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
  股股东       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
               本企业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上市公司董     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
事、监事和高   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
级管理人员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润邦
               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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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上述确认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
               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
               本公司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标的公司
               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
               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本企业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交易对方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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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算,并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日及可解锁股份数量如下:(1)根据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若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则 2019 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一
               期股份解锁日,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
               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10%;(2)根据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专项财
               务审计报告,若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际净利润之和不低于 29,000
               万元,则 2020 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二期股份
               解锁日,第二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
               上市公司股份×25%-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3)于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专
               项财务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且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的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均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工
               作日为第三期股份解锁日,第三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承诺方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未完成应补偿的股份数
               及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合计-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第二期可解锁
               股份的数量,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计算。
               二、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
               排。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王春山       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
               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
               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五、如本人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约定负有
               股份补偿义务,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
               议》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股份锁定的义务,配合上市公司办理通知、
               划转、回购注销或赠送等手续。
               六、本人进一步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
               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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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
               二、本企业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安排。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兴富优文、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兴富艺华、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
               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
               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五、本企业进一步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取
               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函一经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
               任;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
               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若本企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
               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自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标的公司股东之
               日起或本企业向标的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孰晚至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下同)的,则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企业用于认
               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
               则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企业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
宁波舜耕、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中新兴富、     安排。
兴证投资、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九黎鼎新、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金油投资、     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高锦投资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
               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
               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1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五、本企业进一步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取
               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函一经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
               任;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
               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
               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二、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
               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
               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西藏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及那曲
               分公司、昌都市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仅在西藏地区开展业务,不在西
  王春山       藏地区以外拓展业务。在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人将无条件配合参考评估
               价将上述三家公司有关资产和业务出售给上市公司;廊坊开发区富思特工业
               废弃物收储有限公司将维持现有业务区域不进行扩张,待其完成产能扩张手
               续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后,如上市公司认为有必要,本人将无条件配合参考
               评估价将其有关资产和业务出售给上市公司。
               四、本人保证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父母、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亦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不可
               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下
上市公司控
               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第三方之间发
股股东、实际
               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与第三方进行;对于本人/本企业及
控制人
               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
               将严格遵守市场化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

                                         1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进行。
               二、本次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也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垫款项、代偿债务,本人/本企业不
               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
               的行为。
               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润邦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本企业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时,主
               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并在议案获得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损失的,该等损失由
               本人承担。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润邦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
  王春山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
               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
               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五)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最近三年内或下列各条所述期间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
 上市公司      五、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一、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上市公司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
   董监高
               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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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所列示的情形。
               二、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上述确认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
               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
               一、本企业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营业
               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
               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等影响本企业存续的情形;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本企业及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限未逾三年等情况;
               六、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等情况;
 标的公司
               七、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情况;
               八、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期未清偿的情况;
               九、本企业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十、本企业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本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十二、本企业拥有的资产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
               大争议或潜在争议;
               十三、本企业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十四、本企业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
               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债;
               十五、本企业、本企业的股东、本企业的董监高及本企业控股的其他企业不
               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确认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本企业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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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责任。

               一、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本人不属于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担任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市)
               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及基层站所的党员负
               责人,本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会受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限制。
               二、本人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任何以协议、
               信托或其他方式代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除质押给上市公司
               外,不存在其他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权利限制、被查封或被冻结的情形;
               本人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
               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人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会违反标的公
               司的公司章程,也不会受到本人此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承诺、保证的限制,
               本人承诺不存在任何妨碍或限制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将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过户或转移至上市公司的情形(质押给上市公司除外)。
               四、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任何有效且与标的公司有关的股权激励
               计划或类似利益安排。
               五、本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王春山       刑事处罚;本人不涉及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因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潜在的或者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
               诉讼、仲裁事项。
               六、标的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营业
               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关闭或者被撤销、宣告破产等情形,亦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
               散情形;标的公司资产权属清晰,不涉及其他诉讼、人员安置纠纷、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因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受到第
               三方请求或政府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事实。
               七、本人保证本人与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
               母等)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
               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况。
宁波舜耕、     一、本企业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因合伙
中新兴富、     期限届满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
兴富优文、     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
金油投资、     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情
高锦投资、     形,亦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兴富艺华、     二、本企业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任何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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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九黎鼎新      议、信托或其他方式代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设定
               质押或第三方权利、权利限制、被查封或被冻结的情形;本企业所持标的公
               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企业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会违反本企
               业的合伙协议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也不会受到本企业此前签署的任何协
               议、承诺、保证的限制,本企业承诺不存在任何妨碍或限制本企业在本次交
               易中将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至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本企业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认购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形,设立至今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企业
               不存在潜在的或者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近五
               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
               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仲裁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潜在的或者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
               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企业保证本企业、本企业的合伙人及本企业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本企业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营业期
               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闭或者被撤销、宣告破产等情形,亦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
               情形。
               二、本企业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任何以协
               议、信托或其他方式代持股权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也不存在设定
               质押或第三方权利、权利限制、被查封或被冻结的情形;本企业所持标的公
               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
 兴证投资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企业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会违反本企
               业的公司章程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也不会受到本企业此前签署的任何协
               议、承诺、保证的限制,本企业承诺不存在任何妨碍或限制本企业在本次交
               易中将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至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本企业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认购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形,设立至今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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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企业
               不存在潜在的或者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企业之主要管理人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
               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潜在的或者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企业保证本企业、本企业的股东及本企业控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泄露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六)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上市公司及
其董监高、控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股股东、实际   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控制人、上市   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公司控股股     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东的董监高、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王春山
               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一、本企业、本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本企业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宁波舜耕、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中新兴富、     二、本企业、本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本企业的控股股东、
兴富优文、
               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
金油投资、
               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高锦投资、
兴富艺华、     三、本企业、本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本企业的控股股东、
九黎鼎新       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之情形。
               一、本企业、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兴证投资       二、本企业、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三、本企业、本企业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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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之情形。

(七)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及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如减持的,将
               按本企业出具的减持计划执行。本企业计划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7,244,776 股,减持资金主要拟用于
               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三、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如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将继续严
控股股东
               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企业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如违反上述声明,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赔偿因此给
               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成期间,不存在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直
上市公司董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的计划。
事、监事和高   二、上述股份(如有)包括本人原持有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
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除吴建、施   上述确认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
晓越外)       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
               一、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成期间,不存在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直
               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的计划。
吴建、施晓越
               二、上述股份(如有)包括本人原直接持有股份以及原直接持有股份在上述
               期间内因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八)关于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事项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已为标的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王春山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 2,140 万元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
上市公司
               利实施,本企业最迟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本次交易前解除上述股权质押事项,
               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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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月31日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
司股票将于本次交易的预案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决议公告后复
牌。复牌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威望实业出具的书面说明,威望实业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威望实业于2019年2月20日出具《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原则同意本次交易及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上
                与上市公   持股数量
    名称                                 数量不超过      占其持股比     市公司发行前总
                  司关系     (股)
                                           (股)          例不超过     股本比例不超过
南通威望实
                控股股东   292,303,880    67,244,776          23.01%              10.00%
业有限公司

     本企业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资金主要拟用于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期间,不存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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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由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因此本预案
摘要中涉及财务数据、预估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交易标的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等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提示投资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浏
览本次交易的预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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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
的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
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上市公司行
为,及时、准确、全面、公正的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同时上市公
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利润稳定增长,为股东创造丰
厚的回报。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
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
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此外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需时
间,若相关事项无法按时完成,或标的资产的业绩大幅下滑,则本次交易可能将
无法按期进行。
     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价的风险。在
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
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
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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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评估基准日的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4,641.12万元,本次交易交易标的预估值为135,248.06万元,预估值增值率为
202.97%。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目前评估机构只能根据现
有的财务和业务资料,在假设宏观环境和交易标的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
下,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以及未来盈利状况进行初步判断,本预案摘要所
引用的资产预估值可能与最终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或审核后出
具的数据存在差异。在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较高可能带来的
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商誉的减值风险

     此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
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市公司将与
中油优艺在技术、业务、客户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保持中油优艺的市场竞争力
及持续的盈利能力。但如果中油优艺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
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可能发生的
商誉减值风险。

(五)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

     补偿义务人承诺,中油优艺2019年、2020年、2021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累计不得低于
48,000万元。补偿义务人承诺的预测净利润较交易标的2017年、2018年实现的净
利润有较大增长。虽然上述净利润承诺数是按照目前运营能力和市场展望的预测
数,但受市场因素等影响,交易标的的实际净利润有可能达不到上述承诺业绩。

(六)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但由于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经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中油优艺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时,
如果补偿义务人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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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涉足环保行业,其控制的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污泥处置业务,投资的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危
废处置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油优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与中油
优艺在业务区域、环保设备、生产工艺、业务模式、管理等多个方面发挥协同效
应,实现优势互补。虽然上市公司将制定较为完善的战略、业务、资产、财务、
企业文化和人员整合计划,并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若
上市公司与中油优艺在上述领域不能实现有效融合,则可能会对中油优艺的人员
稳定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出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价值低于预期的
风险。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可能被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2012 年-2014 年期间,王春山曾经投资的襄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因建设蔬菜
大棚涉嫌套取政府补贴,目前王春山个人因上述事项涉嫌刑事或经济责任正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王春山可能存在因上述事项被追究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风
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危废和医疗废物的处置。标的公司危废处置业务的
服务对象所属行业主要为化工、电子、医药及有色金属冶炼等,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呈周期性波动。经济繁荣时,工业企业产生的危废量会出现大幅增长;经济衰
退时,工业企业由于投资减少及产量下滑而产生的危废量减少。工业企业产生危
废数量的波动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原料供给情况及市场议价能力,进而使标的公
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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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的风险

     标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废料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任何一
个环节出现操作不当均会引起安全生产风险,带来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事故及设
备损坏等。针对行业特性,标的公司已经制定《安环管理手册》、《危废经营单
位危废管理手册》、《生产管理手册》、《运输车队管理手册》、《职业卫生管
理手册》等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人员培训。
     但如果标的公司员工对废物处理设备操作不当,将产生安全生产风险。此外,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危废的处置量和库存量增长较快,如果在日常处置过程和库存
管理中,危废投料、处置、库存贮存等处理不当,也将产生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
继而引发财产或者人身安全事故,对标的公司经营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业务扩张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风险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和新设子公司的方式不断扩大业务规模。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已拥有下属子公司12家,业务区域覆盖7个省
份。伴随业务的持续扩张,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将面临挑战。
因此,标的公司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进管理人才、健全科学决策体系、
防范决策失误和内部控制风险,从而保障标的公司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但
是如果标的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不能满
足生产规模和业务范围持续扩张的要求,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
影响。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于2018年年底到期目前正在办理
续期手续以及将于2019年上半年到期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                                      许可处理废
     持证单位              许可证编号                     产能            有效期
号                                        物类别
                                                                     2018年6月至2018
1    南通润启         JS0681OOI555-1         危废      14,000吨
                                                                         年12月
                                                                     自2018年3月31日
2    宿迁中油       JSSQ1311OOD001-3         医废      2,970吨/年
                                                                     至2019年3月30日

     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严格遵守环保部门关于环保生产的相关规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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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和要求,以确保持续符合取得上述资质所要求的条件。对于上述已经到期的资
质,标的公司正在按着相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对于即将到期的资质,标
的公司亦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申请续期以继续取得上述资质。但是,存在相关资
质到期后未能及时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得通过的风险,这将会对标的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为4,120.35万元和4,055.71万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38.15%和40.35%,应收
账款余额较大。虽然标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制定了较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且应收账款的账龄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但由
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客户出现经营风险,则会对标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及
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目前中油优艺母公司、宿迁中油、菏泽万清源、安顺中油和南通润
启均享受该减免政策。
     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未来不再符合上述
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导致无法持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将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
情形,该土地及房产主要用于仓库、维修车间、食堂等辅助性设施。相关未办理
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具体情况将在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详细尽调后在重组
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尽管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王春山出具承诺,对中油优艺因上
述土地、房屋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中油优艺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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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由于上述土地、房屋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而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九)核心管理团队变动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风险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作为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的产业,对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相
关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近年来,行业内对于国内具有相关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人才的竞争逐渐激烈,尤其对于具备本行业长期工作经验
的管理型人才需求量巨大。若未来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发生较大变动或无法招
聘到所需的专业人才,将对其未来的运营管理和经营扩张带来不利影响。

(十)危废处理的行业监管和地域限制风险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
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
进行处理。同时,危险废物适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危险废物原则上应
就近送至当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综上,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呈现出资质
管控严格、准入门槛高、区域性强的特点。
     危废处理行业属于国家环保部门重点监管的行业。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曾
受到过相关环保部门的处罚。虽然标的公司未来会继续通过加强管理来避免受到
处罚,但因为标的公司下属企业较多,业务覆盖范围较广,管理难度较大,仍不
能排除未来受到有关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未来如果标的公司不能适应行业监管或不能有效克服地域局限,将限制标的
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拓展能力,对标的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预案摘要中具有如下含义:

润邦股份、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油优艺、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指   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威望实业                       指   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王春山、宁波舜耕、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证投
交易对方                       指
                                    资、金油投资、高锦投资、兴富艺华、九黎鼎新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交易标的 73.36%股权

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         指   王春山
                                    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润浦环保                       指   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
                                    购基金
兴富艺华                       指   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富优文                       指   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舜耕                       指   宁波市舜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黎鼎新                       指   宁波九黎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新兴富                       指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证投资                       指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油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锦投资                       指   苏州境成高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中油优艺全资子
菏泽万清源                     指
                                    公司
                                    安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系中油优艺全资
安顺中油                       指
                                    子公司
                                    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系中油优艺控股
宿迁中油                       指
                                    子公司
                                    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系中油优艺全资子公
                                    司,曾用名启东市石松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南通润启                       指
                                    启东市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启东市瀛洲环保
                                    服务有限公司
铭枢宏通                       指   宁波铭枢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盛源投资                       指   湖北盛源汉江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系润邦股份全资子公
润禾环境                       指
                                    司
交易总价、交易价格、交易对价   指   润邦股份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润邦股份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行为
产
                                    润邦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江苏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春山之业绩补偿
《业绩补偿协议》               指
                                    协议》
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润邦股份名下之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指   润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业绩承诺人承诺标的公司实现承诺业绩的期间,分
业绩承诺期                     指
                                    别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届满,经上市公司委托的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油优艺
实际净利润                     指
                                    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中油优艺股东的净利润(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
                                    标的公司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上
                                    市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实际净利润累计数               指
                                    计的合并利润表口径下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累计数
                                    王春山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标的公司于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上市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业
承诺净利润累计数               指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口径下归
                                    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为准)累计不低于 48,000 万元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本预案摘要                     指
                                    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预案                           指
                                    关联交易预案》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重组报告书                     指
                                    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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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 9 月修
《重组管理办法》               指
                                    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6 月修
《上市规则》                   指
                                    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固体废弃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
                                    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
固废、固体废物                 指   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
                                    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
                                    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指直接排放、倾倒对环境存在危害的工业
危废、危险废物                 指
                                    废物
医废、医疗废弃物               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示的医疗废弃物
                                    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的活动中
综合处置、综合利用             指
                                    消纳危险废物
    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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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通过外延式并购深化“高端装备板块与节能环保板块双轮驱动的高效发
展模式”的战略转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业务(主要包括各类起重装备、
船舶配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业务)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近年来,根据战略转型升级的需要,上市公司制定了“高端装备板块与节能环保
板块双轮驱动的高效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型规划。上市公司已逐步在节能环保产
业相关细分领域展开业务布局:成功控股收购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务
延伸至污泥处理等领域;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一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成功收购了中油优艺26.64%的股权以及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
置有限公司10%股权。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并购深化其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业务
“触角”,以“危废处置”细分领域为战略落脚点,为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
持续动力和新的增长点。

(二)监管政策趋严催生危废处置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危废行业的发展与政策高度相关,近年来,新的危废相关政策出台和完善进
一步倒逼危废产生企业规范危废处置,从而扩大了危废处置市场需求,促进危废
处置行业的发展和壮大。近年来相关政策完善的方向主要有三个:完善危废的认
定和识别、完善危废处置企业的资质认证、危废处置技术规范完善。2016年的新
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46个大类,新增了117种危废种类,使
得危废种类增至479种,并将16种危废列入了豁免清单,并将医疗废品纳入危废
名单。新版危废名录将使得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更加科学、准确。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首次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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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环境污染犯罪的认定细节,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惩治力度,大量释放了环境污
染治理的市场需求。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更是首次在立法层面确立了“保
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在政府责任、违法排污惩罚力度、信息公开等方面
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无疑也会对环保行业的市场需求有重大的刺激作用,扩大危
废处置的市场规模。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修订后
的《解释》,进一步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与上述立法层面对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高标准要求相配合,政府部门也着
手大力扶持环境保护产业,给予多方面、多层次的政策倾斜。一方面,国务院于
2013年底将重大危废经营资质审批从环境部下放至省级环境主管部门,大大加快
了大型无害化项目核准和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
改委颁布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
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从事危废处置业务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优惠。
     综上,在立法完善、执法从严的背景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政策呵护
下,危废处置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在此市场环境下,润邦股份拟通过本次外
延式并购快速完成产业布局,分享危废行业高速发展时期的红利。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上市公司环保业务向危废处置领域拓展

     上市公司自 2015 年开始布局节能环保领域,已经通过外延式并购及投资参
股方式切入多个节能环保细分领域。本次并购标的中油优艺专注于工业危险废弃
物及医疗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为企业提供环保领域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中油优艺作为全国性的危废处理企业在全国各地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 12
家,其业务范围覆盖湖北、江苏、河北、山东、辽宁、湖南、贵州 7 个省份。截
止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中油优艺已具备危废处理能力 20.58 万吨(其中,危废焚
烧 11.5 万吨、综合处置 6 万吨、医废 3.08 万吨);在建项目新增危废处理能力
6.5 万吨(其中,危废焚烧 5 万吨、综合处置 1.5 万吨),在危废处理领域具备一
定的地域及产能优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将拓展到危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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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战略布局,助力上市公司早日打造
成专业的环境方案服务商。

(二)上市公司收购优质资产,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油优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未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中油优艺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252.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30.70万元。根据本次交易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
绩补偿协议》,中油优艺2019至2021年预计将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累计为48,000万元。随着中油优艺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中油优艺将在未来给予
上市公司稳定的利润贡献,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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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第二章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况

     上市公司拟向王春山、宁波舜耕、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证投资、金油投
资、高锦投资、兴富艺华、九黎鼎新合计9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中油优艺73.36%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中油优艺73.36%股权,其控制的润浦
环保直接持有中油优艺26.64%股权,合计控制中油优艺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作价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双方根据评估
机构提供的评估方法对交易标的进行了初步评估,以2018年12月31日为预评估基
准日,中油优艺100%股权的预估值为135,248.06万元。以上述预估值为基础,经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135,000万元,
标的资产即中油优艺73.36%股权交易作价初步确定为99,031.64万元。
     鉴于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
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
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
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
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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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王春山、宁波市舜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油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境成高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黎鼎
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3.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本次
发行价格尚需润邦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发行
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各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
足1股部分,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本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向
各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的差额部分,各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99,031.64万元及上述公式计算,本次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发
行股份数量为266,214,080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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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取得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对交易标的出      持有交易标的股      交易价格         取得股份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资额(万元)      权比例(%)         (万元)           (股)
  1        王春山            2,140.00            27.82          37,554.64         100,953,343

  2      宁波舜耕             880.00             11.44          15,443.03          41,513,524

  3      中新兴富             600.00              7.80          10,529.34          28,304,675

  4      兴富优文           557.7778              7.25           9,788.39          26,312,866

  5      兴证投资             522.00              6.79           9,160.53          24,625,067

  6      金油投资           333.1523              4.33           5,846.46          15,716,279

  7      高锦投资           272.5792              3.54           4,783.46          12,858,776

  8      兴富艺华           229.6732              2.99           4,030.51          10,834,709

  9      九黎鼎新             108.00              1.40           1,895.28           5,094,841

        合计               5,643.1825            73.36          99,031.64         266,214,080


      5、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行股份的锁定要求,全体交易对方均承诺:自
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锁定期不得低于12个月。具体承诺如下:
      (1)交易对方王春山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
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并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日及可解锁股份
数量如下:
      ①根据标的公司2019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若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不
低于13,000万元,则2019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一期
股份解锁日,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
上市公司股份×10%;
      ②根据标的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若标的公司2019
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之和不低于29,000万元,则2020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
告出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二期股份解锁日,第二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
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25%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

                                            4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量;
     ③于标的公司2021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且业绩承诺方与上市
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均实施
完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第三期股份解锁日,第三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为:业绩
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未完成应补偿
的股份数及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合计第一期可解锁股份的数量第二期可
解锁股份的数量,可解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
     (2)交易对方兴富优文、兴富艺华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3)交易对方宁波舜耕、中新兴富、兴证投资、九黎鼎新、金油投资、高
锦投资承诺:若本企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自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标的公司股东之
日起或本企业向标的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孰晚至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止)的,则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企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则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王春山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王春山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48,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补偿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
润数累计数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差异情况进行披露,并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报告。如标的
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则王春


                                    4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山作为补偿义务人应当向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具体为补偿义务人首先以其在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务人届时持有的股份不足以
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补偿义务人的股份补偿
     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承
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① 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②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如触发)
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若上市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
股份数量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确定的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
增或送股比例);
     ③ 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如触发)
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若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应将取得的相应
现金分红款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补偿义务人实际履行补偿
义务日前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
     ④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
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
补偿给上市公司;
     ⑤如果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补偿义务人届时持有的股份
数量,差额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补偿义务人的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补偿义务人应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补偿义务人现金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义务人需以现金补偿的金额=(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实际净利润累计数)
÷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计算的补偿现金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3、减值测试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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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减
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保持一
致。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的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则补偿义务人还需就差额部分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会计师事务所在计算标的资产减值额时应扣除业绩承诺期
内目标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的影响。
     补偿义务人首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
务人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
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标的资产减值项下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业绩承诺期
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金额)
÷本次发行价格
     标的资产减值项下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资产减值项下需另行补偿
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减值项下实际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将于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年的年度报告(指 2021 年年度报告)披
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触发减值补偿条件,补偿义务
人应于减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补偿义务人承诺并同意,补偿义务人承担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
偿义务不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交易对价为限。

(五)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超过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奖励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超过承诺净利润累
计数,超过部分的 30%作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超额业绩奖励。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上市公司应于业绩承诺期
最后一年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确定超额业绩奖励
金额并授权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包括
分配名单及分配比例)届时由标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薪
酬委员会审核确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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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现金金额=(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30%。



二、过渡期间损益与滚存利润安排


(一)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月末(含当日),标的公司产
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或
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按其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
例向上市公司补偿。上市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月末(含当日)的损益情况进行专
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
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前一个月月末(含当日)损益情况的依据。如专项审计
结果认定标的公司发生亏损或净资产减少的,则交易对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就亏损部分或净资产减少的部分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逾期补偿的,每迟延一天,应由违约方按迟延履行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上
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王春山对其他交易对方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包
括上市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共享。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上市公司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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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本次交易外,经 2018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润浦环保第九次投决会审议通过,
润浦环保以现金 2,450 万元向苏州工业园区荣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吴
江绿怡 10%的股权;经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润浦环保第八次投决会审议通过,
润浦环保以现金 9,079.94 万元向铭枢宏通、庄德辉以及盛源投资购买其所合计持
中油优艺 7.76%的股权。上述收购属于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购买的与本次交易
同一或者相关的资产,因此在计算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应合并计算。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中油优艺73.36%股权。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17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和吴江绿怡2017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
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吴江绿怡        中油优艺       中油优艺
                                                                        润邦股份
            10%股权对      7.76%股权      73.36%股权
  项目                                                      合计        2017 年财    占比
             应 2017 年    对应 2017 年   对应 2017 年
                                                                          务数据
             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2,450.00        9,079.94      99,031.64    110,561.58    435,761.94    25.37

资产净额       2,450.00        9,079.94      99,031.64    110,561.58    246,637.05    44.83

营业收入         119.33                      13,850.89     13,970.22    184,293.99     7.58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吴江绿怡10%股权和中油优艺7.76%股权对应
的计算方式为:(1)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2)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
例的乘积为准;(3)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中油优艺73.36%股权的计算方式为:(1)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
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2)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3)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3:上市公司净资产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并
明确,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
     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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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交易标的现有股东王春山预计在交易完成后成为
润邦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交易对方中的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和兴富艺华为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预计在交易完成后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超
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共计672,447,760股,其中:吴建先生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1,623,485股股份,通过威望实业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92,303,880
股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93,927,36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71%。本次交易完
成前,吴建先生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中,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99,031.64万元,发行价格为3.72元/
股测算,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为266,214,080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按照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初
步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共计938,661,840股,吴建先生合计控
制上市公司293,927,36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1.31%,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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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摘要》之盖章页)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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