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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10%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12-2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10%股

                             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收购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10%股权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股权收购定价是基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易公平合理。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是

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资产收购的规定,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重要原材料的自给能力和

行业垂直整合能力,有利于公司技术优势和财务优势的培养和巩固。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

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

险和化解风险。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此次交易。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平、陈忠逸、羿岳峰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