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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9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5,155,44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

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8           億威投資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公司股权激励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江海 JLC1,期权代码:

037798)的行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 5.66 元/股调整为 5.58 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79 号
咨询联系人:     王汉明、潘培培
咨询电话:     0513-86726006
传真电话:     0513-86571812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