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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希努尔: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8-121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和 2018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
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予以办理。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按回购金
额上限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
42,857,14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7.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如在回购期限内,
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
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 1 月 24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30
—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诸城市东环路 58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联系人:董昕    倪海宁
    联系电话:0536-6076188
    联系传真:0536-607618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