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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了意见。
    3、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5、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和激励计划安排有关差异情况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宜是在
     激励计划规定的、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确定和实施,与激励计划安排存在的差
     异合理且不影响该次授予的合法有效性。


          二、 授予情况
          1、授予日为:2017 年 11 月 13 日。
          2、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25 元/股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49 元/股
          3、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获授股票期权   授予期权占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财务总监、
 倪永华                                      180           8.77%        0.27%
                    董事会秘书
 金佳彦          董事、副总经理              180           8.77%        0.27%
 孙群慧             副总经理                 150           7.31%        0.22%
  俞丰                 董事                   80           3.90%        0.12%
中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18
                                           1,462.30        71.25%       2.18%
                  人
                合计                       2,052.30        100%         3.06%

          4.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限制性股票占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31.30              100%                0.34%
               157 人


                合计                      231.30              100%                0.34%


          5、在本次授予过程中,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授予限制性股票和期权、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授予期权、1 名激励对象放弃限制性股票和期权以及 5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但仍参与期权,合计减少授予 12.00 万份
    股票期权和 44.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激励对象
    人数由原 225 名变更为 222 名(其中限制性股票人数由原 210 人变更为 157 人);
    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2,064.30 万份变更为 2,052.30 万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275.30 万股变更为 231.30 万股。

          6、激励时间模式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
    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及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行权/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授予期权或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期权或股份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期权或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期权或股份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期权或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40%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期权或股份登记完成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解除限售的 3 个会计年度
 中,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净利润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可行
 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数量。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为 X,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系数(L)
                                     X≧5000万元                       100%
                                2500万元≦X<5000万元                    95%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0≦X<2500万元                       90%
                                         X<0                             0
                                      X≧3亿元                         100%
                                  2.5亿元≦X<3亿元                      95%
                                  2亿元≦X<2.5亿元                      8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1.5亿元≦X<2亿元                      70%
                                  1亿元≦X<1.5亿元                      50%
                                       X<1亿元                           0
                                      X≧5亿元                         100%
                                   4亿元≦X<5亿元                       9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3亿元≦X<4亿元                       70%
                                   2亿元≦X<3亿元                       50%
                                       X<2亿元                           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
 期可行权份额注销,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
     (2)子公司或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
 其所属子公司或部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子公司或部门的业绩完成
 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子公司或部门的激励
 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优秀                                    100%

                         良好                                       90%

                         合格                                       6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
度=公司层面系数(L)×子公司或部门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
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530 号),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157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
资额合计人民币 14,456,25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叁仟
元整(2,313,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143,250.00 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1.3 万股,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更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更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86,824,525        42.69        2,313,000       289,137,525      42.89
  高管锁定股           123,485,143    18.38          0    123,485,143    18.32
  首发后限售           163,339,382    24.31          0    163,339,382    24.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2,313,000     2,313,000     0.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4,998,249    57.31               384,998,249    57.11

   三、股份总数        671,822,774   100.00   2,313,000   674,135,774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674,135,774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0.20 元/股。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参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八、股票期权代码、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761
     期权简称:金固 JLC1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71,822,774 股增加至
674,135,774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金国和孙利群夫妇、孙锋峰(孙锋峰为
孙金国、孙利群夫妇之子)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孙
金国持有本公司股份 84,375,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2.56%;孙利群
持有本公司股份 33,750,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5.02%;孙锋峰持有
本公司股份 89,849,634 股(含直接持股 75,875,043 股及间接持股 13,974,591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3.3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实
际控制人孙金国和孙利群夫妇、孙锋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分别变
化至 12.52%、5.01%和 13.3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