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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5-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金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
固股份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特维轮网络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网络”或“子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的营运
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文件,对该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3,339,382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5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699,999,984.46 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35,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64,499,984.46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5,788,678.82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658,711,305.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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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
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293,868 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特维轮网络有 2 个募集资金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杭州富阳支行        8110801011756789668    878,307,424.52     募集户(本公司)

  杭州银行富阳支行          3301040160007136792   1,232,778,358.90    募集户(本公司)
  中信银行富阳支行          8110801013601148562        913,576.62    募集户(特维轮网络)
  杭州银行富阳支行          3301040160007371175     25,297,525.36    募集户(特维轮网络)
                   合      计                     2,137,296,885.40          ——

    注 1:不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该 40,000.00 万元已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归还。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339,382 股,募集的资
金用于“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是循序渐进的,
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处于闲置状态。

     3、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特维轮网络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特维轮网络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5 月 24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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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闲置状
态。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
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
足特维轮网络汽车后市场业务的营运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每年可为
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 4,350 万元人民币(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

    2、部分剩余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
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后可以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
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程序,符合《公司监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
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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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懿              叶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