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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
议于2018年9月12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孙金国先生
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及表决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实际情况择
机决策。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人民币 20,000 万元至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8 元/股的条件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测算,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 18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 27,777,777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4.12%。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不
少于 11,111,111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6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
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亦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下统称“有
关规定”),适时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
次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回购方案,择机回购公
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如遇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
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及其具
体实施进行调整;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根据实际股份回购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报批、
备案、变更登记等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