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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5-0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并详细阅读了议案的相关资料,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 9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特维轮网
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汽车后市场业务的营运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
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
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邹峻                  吴伟明                  徐志康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