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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接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的通知,其已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实际增持账户:谢先兴
    2、          首次披露增持计划公告的时间:
    2018 年 5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号),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谢
先兴、谢建勇、谢建平及谢建强自 2018 年 5 月 2 日起的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不高于 15,000
万元。
    3、          增持股份实施情况:
                                                                                                增持股数占总
      增持账户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万元)
                                                                                                  股本比例
         谢先兴                2018年5月7日                 680,000              284.35            0.03%
         谢先兴         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9日         8,293,185            3,362.07           0.38%
         谢先兴         2018年6月22日-2018年9月10日        11,515,350           3,753.56           0.53%
         谢先兴         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5日         7,855,346            2,713.70           0.36%
          合计                      -                      28,343,881          10,113.68           1.30%

    4、          增持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账户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谢先兴               9,011,307                0.41%               37,355,188             1.72%
          谢建勇              134,606,749               6.19%              134,606,749             6.19%
         谢建平           128,374,485     5.90%        128,374,485       5.90%
         谢建强           129,329,985     5.94%        129,329,985       5.94%

       说明:本公告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均
为四舍五入导致。)
       5、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   其他说明:
       (1)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实际控制人已经按照计划完成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为10,113.68万元人民币。
       7、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王月鹏
       (3) 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增持人为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具备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