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7-1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
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部分条款
进行了修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
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改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况下,可以依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股份;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激励;
1 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工;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2 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二) 要约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他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3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因第二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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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条第(一)项原因收购公司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
或者注销。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并应当在三年
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召开股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经营所在 为:公司经营所在地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地点。
地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
4 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网络投票或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
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无故解除其职务。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行董事职务。
5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事职务。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9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6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至 2 名。
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长由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
7 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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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长不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8 履行董事长职务。 的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董事长职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9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占 多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
10 第一百四十八条 调整为:第一百四十九条
11 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整为: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公司控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12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
保持不变。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