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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9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
                            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投资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河南平舆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11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并未明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先使用超募
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优
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
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批。
     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8.00 元 , 共 计 募集 资 金 228,000.00 万 元 , 坐 扣 承销 和 保 荐 费 用
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二)     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0年11月6日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决定利用超额募集资金2亿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2、公司根据2011年5月23日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使用超募资金75,000.00万元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及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
项目。
    3、公司根据2011年7月30日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决定利用超募资金1.4亿元补充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缺
口。
    4、公司根据2013年4月7日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杭州
湾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对杭州湾项目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宁
波强邦公司投资总额调整为59,000.00万元,宁波永宏公司投资总额调整为16,000.00万

元。

    5、公司根据 2015 年 8 月 13 日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

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决定利用超募资金 4.38 亿元收购

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3,465.15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该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独资设立,已完成工商登记程序。
    名称: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
    经营范围:户外用品及家具、遮阳用品、工艺品、金属铁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
公告。
    四、   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
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
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优先利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

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主产

能,提高综合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

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

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系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所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主产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江永强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

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