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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8-12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以邮
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关联董事沈小平、钱慧芳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颜永庆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董事沈小平、钱慧芳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与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集团”)、
上海毓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毓璟”)及杭州星琼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收购
其持有的通灏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灏信息”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通鼎集团持有的通灏信息 40%股权交易对价为
人民币 4,372.2 万元,上海毓璟持有的通灏信息 30%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3,279.15 万元,杭州星琼持有的通灏信息 30%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3,279.15
万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通鼎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上海毓璟、杭州星琼之间无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