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过对
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收购UTStarcom Holdings Corp.26.05%股份的提案》及《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提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对外投资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

    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可满足公司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7,451,039.19 元(包含利息收入,受利息收入影响,
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唐正国                 王则斌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