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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1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择机购

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筹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债券投资及其他理财

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

值增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自筹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

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受托方

       选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发行有担

保债券的公司等为受托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

得用于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不得购买无担保债券或以此为标的

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

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

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经两名或两名以

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专

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运用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含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含

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子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下,使用不超过4.5亿元

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

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筹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