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5-10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2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

第71号),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对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

司其他应收款累计发生金额5,774.14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

述资金往来的具体形成原因及性质,并详细说明认定为经营性往

来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公司对控股股东资金往来形成的原因

    公司围绕立足于石化仓储物流行业,不断拓展公司业务区域,

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布局向产业的上下游延伸,充分利用现有主

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积极推进供应链管理服务业

务。公司对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友化


                                  1
工”) 其他应收款累计发生金额5,774.14万元,主要包括两部分:

1、公司之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基永盛”)为实友化工提供供应链预付货款融资服务

5,773.90万元;2、公司为实友化工提供码头仓储服务,收取港口

设施保安费0.24万元。

    (1)供应链管理预付货款融资服务产生的原因

    目前,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恒基达鑫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及恒基永盛开

展,主营进出口贸易供应链管理及预付货款等综合服务,即在提

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同时,根据上下游客户的资信情况,为其提

供进出口贸易货值金额范围内的预付货款等服务。

    主要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促成国

内外客户与国内外供应商达成交易,并提供交易过程的供应链管

理服务及预付货款等服务,根据交易双方的资信情况,为交易的

一方提供进出口贸易货值金额范围内的预付货款等服务。供应链

服务协议涉及的液体石化类货物均存放于公司仓库内或使用公司

指定的运输工具,由公司对货物进行实时监管,经公司许可才可

提货出仓。子公司依据供应链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向服

务对象收取一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费,并按收取的服务费金额确

认收入。

    2018年度,恒基永盛与实友化工发生供应链管理服务共签订3

份《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提供的供应链预付货款服务金


                             2
额分别为:1,000万元、3,000万元和1,773.90万元;供应链管理

服务包括:①提供市场信息交流、市场关系拓展、上下游撮合服

务,②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服务,③为实友化工提供

短期供应链预付货款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周期较短,一般在1个

月之内。

    基于以上供应链管理服务和上下游购销业务真实交易背景,

恒基永盛为其提供短期供应链预付货款融资服务,实友化工收到

的资金后即支付给其上游供应商。恒基永盛与实友化工2018年度

开展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模式与上述主营业务模式一致,协议

涉及的液体石化类货物均存放于公司仓库内或使用公司指定的运

输工具,由公司对货物进行实时监管,经公司许可才可提货出仓,

对公司的资金提供了安全保障。2018年度,共发生供应链货款融资

服务资金5,773.90万元,收取供应链管理服务费共计249,526.97

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供应链管理业务预付货款服务资金余额

为1,773.90万元;到期日2019年1月4日已全部收回该款项。

    (2)港口设施保安费产生的原因

    公司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

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运[2017]104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

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我省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规[2017]7号)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分别计收进出港

港口设施保安费。实友化工本年有货物进出公司码头,公司按与

其他货方或其代理人同等标准计收港口设施保安费。


                             3
    (二)与实友资金往来的性质

    (1)预付货款融资服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应收账款科

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恒基永盛因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应收取的供应链服务费为其

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在“应收账款”核算。而提供的供应链预付

货款服务资金为“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

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因此

在“其他应收款”核算供应链预付货款服务资金属于经营性往来,

是恒基永盛开展日常经营范围业务必须发生的资金支出,认定为

经营性往来是合理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港口设施保安费

    公司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

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运[2017]104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

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我省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规[2017]7号)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分別计收进出港

港口设施保安费。实友化工本年有货物进出公司码头,公司按与

其他货方或其代理人同等标准计收港口设施保安费,属于公司经

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涉及的资金往来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


                              4
    香港恒基、恒基永盛除了为实友化工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外,

还为其他非关联公司提供类似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

务是香港恒基、恒基永盛的主营业务,所以公司认为,这部分资金

系与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的经营相关,不属于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对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其他

应收款累计发生金额5,774.14万元,属于经营性往来,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年度会计师意见详见《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

项的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836号)。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亿元,同比增长

12.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5,758.34万元,同比下降11.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亿元,同比下降29.25%。请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同行业可比

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出现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1)公司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是专业的第三方石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为

境内、境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的进出口货物提供码头装卸、

仓储、管道输送等服务。公司所处石化物流仓储行业,与石化行

业的关联性较高,而石化行业主要受到大宗商品价格与宏观经济

等因素的影响。


                              5
               (2)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恒基达鑫                                     宏川智慧
          项目                                                 增减比                                 增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例                                   比例
营业收入                      25,457.09        22,645.00       12.39%      39,808.53    36,455.45       9.2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3,488.73        21,344.44       10.05%      39,632.29    36,414.39       8.84%
         其他业务收入          1,968.36         1,305.55       50.77%        176.24         41.06     329.23%
营业成本                      13,947.92        12,819.28         8.80%     16,697.70    15,826.79       5.5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3,737.17        12,727.17         7.94%     16,637.52    15,826.79       5.12%
         其他业务成本            210.75                92.1    128.84%         60.18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润              9,751.56         8,617.27       13.16%      22,994.77    20,587.60     11.69%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52%            40.37%        1.15%       58.02%        56.53%       1.4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758.34           6496.12      -11.36%     10,271.01     9,213.43     11.48%
利润

                                          恒基达鑫                                     宏川智慧
          项目                                                                                        增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比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36,644.27       27,380.52           33.83%      42,143.17    38,298.47     10.04%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6          -1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0,271.61       18,283.50           120.26%     36,708.00     1,921.49   1810.39%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915.89       45,667.49           68.43%      78,851.17    40,219.96     96.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5,263.85        9,125.28           67.27%      2,717.70      2,454.54     10.7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5,162.87        4,857.63             6.28%     7,346.10      6,593.38     11.42%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69.78        1,209.91           95.86%      5,918.74      4,962.66     19.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3,306.86       15,191.55           185.07%     61,292.96     3,367.05   1720.38%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103.35       30,384.36           117.56%     77,275.50    17,377.63     344.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812.54       15,283.13           -29.25%     1,575.67     22,842.33     -93.10%
量净额
             注:由于公司业务特殊,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类似的公司很少,上市公司中宏川智慧(股票代码
         002930.SZ)的仓储综合服务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接近,以此进行对比。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增幅略

         高于宏川智慧,毛利率低于宏川智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
净额的下降幅度低于宏川智慧,这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主营业

务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是吻合的,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的原因主要为:

       ①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恒基达鑫”)自 2016 年第 4 季度才投产,目前尚属投产初期,

收入尚未实现规模效应,而营业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主要由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构成, 变动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安全生产费用、设备维修

成本构成,具有成本刚性。报告期内,武汉恒基达鑫营业总成本同比

增长 7.77%,利润总额为-1,571.49 万元;同时,结合武汉恒基达鑫
的经营情况,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未在 2018 年度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567.48 万

元,同比增长 106.16%,从而导致 2018 年度武汉恒基达鑫的净利润

为-1,604.41 万元。

       ②公司之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扬州恒基达鑫”)支付的码头收入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于 2017 年
末到期,码头收入应纳所得税税率由 12.5%上调至 15%,目前,扬州

恒基达鑫已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的差异导致扬州恒基达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82.93 万

元。

       ③2018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为 23.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24.06

万元,降幅 93.27%,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7 年收到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

团(珠海)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 300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下滑的

原因主要为:


                                  7
    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12.54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70.59万元,同比下降29.25%,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供应链业务款、商业保理业务款增加所致。

    ①公司由于多元化发展,由仓储装卸业务延伸开展的供应链

服务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其中,公司供应链业务主要

是为进出口、国内贸易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及预付货款等综合服

务,即在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同时,根据上下游客户的资信情

况,为其提供进出口贸易货值金额范围内的预付货款服务。报告

期内供应链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7.55万元,上年同

期供应链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5.31万元,同比减少

2,782.8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香港恒基达鑫应收供应链本金增

加所致。

    ②2018 年公司之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旭达”)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商业保

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0.69 万元,占报告期末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 9.53%。

    ③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所收到的现金为 604.60 万元,较上年减少

2,745.61 万元,同比下降 81.95%,主要系 2017 年武汉恒基达鑫收到

固定资产专项补助 2,134.00 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出现下滑与公司业务自身特点、发展阶段及行业发展趋势相符合,具

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8
    3、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科目中,

收到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3.83亿元,同比增长199.65%,支

付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4.07亿元,同比增长227.41%。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与供应链业务相关的款项的形成背景、原因、

具体内容以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说明:

    目前,公司的供应链业务主要由香港恒基达鑫和恒基永盛来

开展,随着供应链业务规模的增长,香港恒基达鑫和恒基永盛2018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2.44万元和36.6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227.83万元和36.61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70.19%和100.00%;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1)收到与供应

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3.83亿元,分别为香港恒基3.43亿元和恒基

永盛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亿元,同比增幅199.65%;(2)

支付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4.07亿元,分别为香港恒基3.46

亿元和恒基永盛0.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亿元,同比增幅

227.41%。供应链业务相关的款项的大幅增长,主要系香港恒基供

应链业务累计发生数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图:
                                                   单位:万美元

周期类别         2018年供应链服务金额   2017年供应链服务金额

  60天                 3,362.35                344.75

  90天                  976.70                 855.36

  120天                 214.03                 443.49

  合计                 4,553.08               1,643.60

    从上表中资金周期分布可见,2018年度60天周期以内的资金

                                    9
占比73.85%,较上年大幅增长,90天周期以内的资金占比21.45%,

较上年有一定增幅;从资金规模可见,2018年供应链服务金额同

比上年增加2,909.48万美元,同比增幅177.02%。

    综合上述,2018年度供应链业务交易周期的缩短以及交易金

额的增长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发生数大幅增长的主要

原因;与供应链业务相关的款项大幅增长符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

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余额5,392.03万元,较期初增

长843.15%,其中商业承兑汇票新增4,665.15万元。请结合你公司

报告期内业务开展、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收入变动等情况,说

明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并结合你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政策说明是否需计提坏账准备。

    回复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5,392.03万元,较期初增长

843.15%,其中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新增4,665.15万元,分别为保理

业务形成的应收票据余额4,591.22万元和仓储装卸服务形成的应

收票据73.93万元;保理业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是恒旭达开展商业保

理业务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保理业务模式:恒旭达在基于业务双方销售真实性的基

础上,对于双方真实存在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即由恒

旭达按照一定比例向保理业务申请方预先支付应收账款,业务应

付方在确认申请方销售后,将申请方相应债务转移至恒旭达项下,


                             10
从而在该笔债务到期后,由应付方将业务款项汇入/兑付至恒旭达

的账户或由恒旭达监管的申请方账户。

    商业保理业务结算方式: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的结算

方式一般为现金、汇款、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周期主要为以季度、

半年度、年度结算为主。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措施:(1)对申请人业务真实性进行

核查;(2)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营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

示系统进行债权公示登记,以形成优先于未登记债务的优先受偿

权;(3)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业务周期不超过该应

收账款的真实账龄;(4)向客户提供的融资金额一般为不超过应

收账款实际额度的80%;(5)由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母公司开具商

业承兑汇票作为保障恒旭达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还款来源,

并出具承兑函,对该业务回款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供应链服务、保理

业务及融资租赁等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参照金融行业的

五级分类,按照逾期天数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

类,确定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类别                分类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                 未逾期                 0

        关注               逾期 1-90 天             3

        次级              逾期 91-180 天           25

        可疑             逾期 181-360 天           50

        损失             逾期 360 天以上           100


                              11
      2018 年度,恒旭达实现营业收入 532.43 万元,同比增长 427.95%。

 截至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 4,665.15 万元,保理业务形成

 的应收票据余额为 4,591.22 万元,仓储装卸服务形成的应收票据为

 73.93 万元,2019 年回款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回款计划
                 截止 2018 年 12   截止到 2019 年
  款项来源
                   月 31 日余额    3 月 31 日余额   4 月 30 日   5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小计

仓储及码头收入       73.93             52.10           0.00        28.06        24.04       52.10
   保理本金         4,591.22         4,591.22       1,383.06     3,208.16        0.00      4,591.22
     合计           4,665.15         4,643.32       1,383.06     3,236.22       24.04      4,643.32

      根据业务合同约定,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的应收票据余额账龄均

 在 1 年以内,商业保理业务产生的应收票据余额账龄均为未逾期正常

 类,均未达到坏账计提标准,无需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截至目前公

 司的商业保理业务应收款项不存在逾期现象,报告期末形成的应收票

 据在未来 3 个月内有明确的回款计划,预计不存在回收风险。

      综上所述, 公司应收票据较去年同期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

 情况,业务开展风险在可控范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符合会计准

 则,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