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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8-07-02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3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507 号),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

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落实,现将《问询函》有关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 1、贺国英先生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

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

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公司控股股东贺国英先生股票质押的主要原因为将质押股

票融资,融资的主要用途为借给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问询

函回复披露日,公司股票的实际价格与贺国英先生质押股份融资的综

合平仓价格尚存在一定差距,质押融资总体风险可控,其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风险。假设后续因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出现平仓风险,贺国

英先生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问题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贺国英先生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

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经与贺国英先生核实,除上述质押股份外,贺国英先生

持有的公司股份是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问题 3、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

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回复: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

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

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

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

全。

       (3)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稽核监督机构,根据《内部审计工

作制度》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

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能够有

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之

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

施。

       (5)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依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决策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后方才实施;关联交易的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严格遵守公司

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6)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工作

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内部培训,并积极参加外部

相关培训,不断强化其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公司资金安全的

维护工作。

       (7)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

保问题作专项审计。

       问题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经自查,公司目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