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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1-20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
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被聘高级管理
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林长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鸿鑫先生、许钦鸿先生、
郭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钟彩琼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则强               林冬存                  林剑汶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