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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
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佳隆食品厂和全资子公司佳
隆食品夏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夏津”)的部分闲置厂房分别出租给广东
沃德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环保”)和陈贤聪使用,租赁期限 15
年,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开始计算。

    公司与沃德环保、陈贤聪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
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广东沃德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卓填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埗西村兴南大道 32 号 B 栋二楼 V1 室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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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租方:陈贤聪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528********15

       通讯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钟潭村*****幢**号

    上述承租方目前信用良好,具备良好的支付及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建筑面积 8,000.37 平方米的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佳隆食品厂
和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的建筑面积为 6,022.92 平方米的佳隆夏
津闲置厂房。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与沃德环保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内容

    租赁房屋位于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建筑面积 8,000.37 平方米。

    (2)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工业厂房和宿舍,承租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需
经公司书面同意才可变更,但变更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
理,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限

    租用期限为 15 年,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给
予承租方免租装修期为 3 个月,租金从 2019 年 3 月 1 日开始计算。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房屋的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33,601.50 元整。租金每 3 年上浮 10%,即 2021
年 12 月份起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36,961.65 元,2024 年 12 月份起租金为每月人民
币 40,657.82 元,并以此类推。

                                    -2-
    (5)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承租方自合同签订当天应交付押金 67,203.00 元及 2019 年 3 月份租金
33,601.50 元。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
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开支、费用(如税收、工商、环
保等费用)及赔偿(如承租方因租赁房屋发生对他人的侵权而导致的赔偿等)等。
因承租方拖欠上述开支、费用或赔偿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6)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佳隆夏津与陈贤聪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内容

    租赁房屋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 6,022.92 平方米。

    (2)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工业厂房,承租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需经公司
书面同意才可变更,但变更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
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限

    租用期限为 15 年,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给
予承租方免租装修期为 3 个月,租金从 2019 年 3 月 1 日开始计算。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房屋的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24,091.68 元整。租金每 3 年上浮 10%,即 2021
年 12 月份起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26,500.85 元,2024 年 12 月份起租金为每月人民
币 29,150.94 元,并以此类推。

    (5)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承租方自合同签订当天应交付押金 48,183.36 元及 2019 年 3 月份租金
24,091.68 元。


                                    -3-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
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开支、费用(如税收、工商、环
保等费用)及赔偿(如承租方因租赁房屋发生对他人的侵权而导致的赔偿等)等。
因承租方拖欠上述开支、费用或赔偿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6)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盘活资产,提高公司
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本次交易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参照租赁
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本次交易不会对公
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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