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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10-2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
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
相应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则强               林冬存                 林剑汶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