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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丰股份: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刊载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59)。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7,478,86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1】;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
税款。】
     【注 2: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辉丰转债转股期,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辉丰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1          01*****112           仲汉根

2          01*****249           仲玉容

3          08*****59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1*****636           唐中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9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王港闸南首
      咨询联系人:孙永良 卞宏群
      咨询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电话:0515-8351675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