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04-13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8-3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并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内网发布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示》,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
邮件、书面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未接到任
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
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
(二)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