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8-6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情况: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6月7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4日15:00至2018 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282,239,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9.4000%,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82,226,54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8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 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8人(其 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2,049,827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0.63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郑戎女士、高欣先生、梁元强先生、孟岩先生、杨庆女士、翟雄鹰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郑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郑戎女士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2)选举高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高欣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3)选举梁元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梁元强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2 (4)选举孟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孟岩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5)选举杨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杨庆女士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6)选举翟雄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翟雄鹰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干胜道先生、蔡美峰先生、侯水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干胜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干胜道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2) 选举蔡美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蔡美峰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3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30 票。 (3) 选举侯水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侯水平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 3 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胡强先生、林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胡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胡强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2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29 票。 (2) 选举林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林辉先生获得选举票 282,228,344 票,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02,038,331 票。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239,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049,3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陈杰、詹冰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