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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精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和解聘高管的独立意见2018-07-1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和解聘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我们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事项进
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沙雨峰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王建
新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
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解聘刘宇女士副总经理
职务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3、同意董事会聘任沙雨峰先生为总经理、王建新先生为常务副
总经理。同意解聘刘宇女士副总经理职务。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和解聘高
管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文生              段德炳                高   原




                                                    201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