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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3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家铭先生的资料,我们认为:张家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张家铭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能够胜任此职务。本次选举公司副董事长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
水平及运行效率,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张家铭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何兴强                  张需聪                    童泽恒




                                                       2020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