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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搜于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19-04-1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3-126号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2018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69,418,977.4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13,356.98元,加期初未

分配利润1,560,534,127.65元,减2018年已分配的上年度现金股利618,263,430.45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07,976,317.71元。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12,599,626.93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

资金状况等因素,为扩展公司经营,公司暂不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进行

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上市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

购股份金额视同现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18

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预案》,并于2018年7月31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5元/股(含5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

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133,32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1%,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034,651.88元(不含交易费用)。2019

年,公司继续按照《回购报告书》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

    因此,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投资及未来利润分配

的需要,以扩展公司经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

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

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

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说明。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